50家行业社团签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
发布2015-10-15
来源四川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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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报道,7月15日上午,《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在京发布。《公约》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职业理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倡导弘扬行业良好风尚为统领,推进从业人员从“提倡”和“不为”两个方面进行职业道德自律。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李东东、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会长葛优、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等50家行业社团的代表在发布会现场签署了《公约》。
50家行业社团代表从业人员郑重承诺: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利益,不发表或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秉持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不搞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传递正能量,不在网络及其他媒介上制作或传播有害信息;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味,不使用低俗粗俗媚俗的语言、文字和图像;确保制作服务质量,不提供粗制滥造的出版物、视听作品和技术服务;对社会公众负责,不制作、代言和传播虚假广告;崇尚契约精神,不做出影响行业诚信和秩序的违约行为;积极自主创新,不抄袭剽窃他人创意及成果;开展健康的媒介与文艺批评,不贬损他人名誉及作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公约》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国出版协会发起制定。《公约》的适用主体涵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团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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