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会长办公会制度
【经2015年7月31日会长办公(扩大)会讨论通过,2015年8月10日印发】
协会会长办公制度是协会领导就协会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的重要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本会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会长负责制的决策机制作用,提高协会工作效能和议事决策效率,使协会议事程序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召开时间、地点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或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地点原则上在省局会议室或省协会办公室(地址:青羊区大石西路36号9栋3单元3楼4号)。
二、主持、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的协会领导(含秘书长)主持; 1、出席会议的人员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人; 2、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或有关会员单位列席会议。
三、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中发协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有关重要决策和领导指示;
2、讨论决定协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相关重要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3、讨论报送重要请示,报告和印发重要文件;
4、讨论并表决协会的有关规章制度;
5、听取协会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6、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工作事项。
四、会议议事程序
1、协会办公室在秘书长指导下搜集整理各有关会议议题,并向会长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2、协会领导和相关专委会提出研究讨论的议题,原则上须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协会办公室备案;
3、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送秘书长、会长审定,并对会议议程和召开方式做出具体安排;
4、会议由协会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并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日程(相关材料)送达或告知参会人员;
5、会议由协会办公室负责记录,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会议纪要由会长或会长授权主持会议的协会领导(含秘书长)签发。
五、会议有关要求
1、未经审查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原则上不予临时安排研究讨论;
2、各相关单位提交的会员议题,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各相关单位按纪要精神抓好落实;
4、会议纪要仅供协会内部掌握,研究讨论的各项内容与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保守秘密;
5、会议内容需要公开报道的,须经会长审阅同意。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