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为“全民阅读立法”建言献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新春伊始,在全民阅读的热潮方兴未艾的大好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又给行业带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2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起草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全民阅读立法自2013年列入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历时两年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已进入倒计时。用立法的形式促进全民阅读,使全民阅读的地位和作用自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被历史性地写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倡导之后,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不仅顺应了建设文化强国的客观要求,而且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行全民阅读、构建书香社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国家促进全民阅读的基本原则、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精品和原创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引导机制、政府在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中的作用、媒体和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以及通信运营商的责任、重点群体阅读保障措施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搞好这部条例的制定,既是负责条例起草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所系,也是每一个共和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责无旁贷的责任。
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阅读网上公布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结合自身和行业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在今年3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位于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邮政编码100052;电子邮箱gappfgs@126.com)反映。同时,请将所提意见与建议报省发协秘书处。
四川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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